广东省兴宁市有偿献血?不实信息!
造谣违法 献血光荣
日前,微信名为“好人一生平安吉祥家政”的网友在朋友圈发布“血库紧张,召集有偿献血,高额补贴”的信息,经查,此条朋友圈为不实言论!目前,兴宁市献血站已报案处理。
温馨提示
网络空间也必需遵纪守法,互联网上的信息具有传播速度快、覆盖范围广等特点,散布虚假信息可能造成难以估计的恶劣影响,网上造谣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相关法律条款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33条【非法组织卖血罪;强迫卖血罪】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以暴力、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追诉标准
(一)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;
(二)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;
(三)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;
(四)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、乙型肝炎病毒、丙型肝炎病毒、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;
(五)其他非法组织卖血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。
兴宁市献血办在此呼吁:
无偿献血,奉献爱心,挽救生命,
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无偿献血!